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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我要红!

第112章 我要红! (第1/2页)

整个九月份,徐正华基本上算是泡在了录音棚里。
  
  但除了给安小菁录歌之外,倒也顺手办了几件事。
  
  比如给了袁维一份三年1+1专的新人合约,没有签字费,且条款苛刻。
  
  比如在九月中旬,小岛唱片的周总正式宣告退休,而何建良上位之后,他帮助刘德峰取得了跟小岛唱片的和平解约。
  
  并且随后,就让正华音乐出手签下了刘德峰。
  
  周总要退休了,刘德峰如果不走,肯定要换管理人,而且大概率是会换到何建良的手底下,这当然不算坏事,可问题是,他之前的那张专辑是赔钱的,就算换了何建良,他也并不认为自己就能起死回生。
  
  而偏偏,他觉得自己才三十来岁,实在是还不到退休的时候。
  
  他对唱歌,还有热情,对唱歌这份事业,也还有追求。
  
  钱也没攒够。
  
  于是他就瞄上了徐正华。
  
  之前一再联系管玉兰,希望见面,后来有机会见面,也是各种示好,全无歌坛前辈的架子,为的就是这个。
  
  正好老领导一走,他觉得自己跟小岛唱片也没有什么香火情分了,继续留下来也未必好,就干脆一狠心,想要拿个和平解约,转投徐正华的正华音乐旗下,去寻找一下自己的事业第二春。
  
  这个大腿算是让他抱成了。
  
  把当初的签字费退还一半,他顺利地解约又签约。
  
  正华音乐给他的歌手约是三年1+1专,没有签约金,但这不是重点,重点的是以年薪六万的超低价,聘请刘德峰出任了正华音乐的艺术总监。
  
  刘德峰个人擅长的风格,是的确落伍了。但不代表他这个人就完全不行了。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让他自己给自己继续做专辑,他有九成的可能还会扑,但让他帮忙监制一下作品,就肯定是没问题的。
  
  甚至正好可以给徐正华的“新锐”,做一个平衡。
  
  然后在九月份,他还办了第三件可以算大事的事,那就是为杜雪岚“量身打造”,“创作”了一首新歌,并顺利地跟小岛唱片谈定合约,签了合同。
  
  真的是“量身打造”。
  
  因为《眉飞色舞》的成绩太过惊艳,站在杜雪岚和陈邦道的角度,实在是左右都怕——继续出一首舞曲的话,很容易把杜雪岚的风格给彻底固定,到时候想要转型可就难了,可要是不出舞曲的话,又怕成绩会拉胯。
  
  问题就在于,舞曲这个风格,一旦市场认了,要红是真红,可一旦要是市场不认,说扑起来,那也是真能扑得你灰头土脸。
  
  而且,这张专辑会是一张新歌加精选了,是杜雪岚跟小岛唱片的歌手约里的最后一张——接下来就会面临新合同了,而无论是跟小岛唱片续约,还是从当下正围绕着杜雪岚打转的这些大大小小的唱片公司里选一家签约,这张专辑卖的怎么样,都将直接决定接下来杜雪岚的待遇,和签字费。
  
  绝对要慎之又慎。
  
  最终,经过一再的商讨,三个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还是要走一个偏稳妥的方案。
  
  走流行风。
  
  曲风依然要明快,要能够让杜雪岚继续保持冷艳的气场和风格,但风格又不能太硬朗了,所以……那也就是情歌了呗。
  
  于是徐正华为她写了一首《七月七日晴》。
  
  看样子杜雪岚很喜欢,陈邦道也很满意。
  
  她的最后这张专辑,会被命名为《眉飞色舞+》,以《七月七日晴》为主打歌。
  
  合约的条件,完全达到了徐正华和陈邦道当初的约定。
  
  正华音乐拿走这首单曲49%的版权,以后可以获得长期收益,且由此占据整张专辑属于制作方部分的4.9%的分成。
  
  徐正华个人拿到18%的超级版税合约,外加整张专辑4%的版税。
  
  在整张专辑里,加上《眉飞色舞》和《眉飞色舞》混音版的合计2.8%,就是一共6.8%。
  
  除此之外,整个九月份最重要的事情,大约就是正华音乐正式挂牌了。
  
  装修的大改动并不算多,很快就完成了,又晾了一段时间之后,正华音乐就正式搬了进去,也把牌子挂了出来。
  
  但是并没有趴体和庆祝。
  
  徐正华不太喜欢那种热闹。
  
  甚至整个公司除了徐正华之外,暂时也只有两个员工。
  
  一个艺术总监刘德峰,一个制作总监大刘,刘然。
  
  正好可以合称二刘。
  
  9月28日彻底完成安小菁那七首歌的录制之后,第二天就接上了杜雪岚的《七月七日晴》,一忙又是三天。
  
  好悬赶在周五的晚上,也就是中秋节假期到来之前,把《七月七日晴》也给录出来了。
  
  然而徐正华并没有打算给自己放假,反而是转身就进了启明星唱片在帝都分部那边的“编钟”录音棚。
  
  他的新专辑在假期的第一天,正式开录。
  
  反正大刘彻底投靠之后很是心热,而刘德峰也一直都很好奇徐正华给他自己写的歌,会是什么风格,所以俩人其实一直都在等着呢。
  
  那就不管什么节假日了,卷起来。
  
  但中秋节还是很重要的。
  
  大师姐谢淑仪就趁着放假,自己开着车,拉了一后备箱的礼物回泉城去了,一直到假日的最后一天才回来。
  
  …………
  
  “眼神再稍微抬一点点,好,保持……”
  
  咔嚓!咔嚓!
  
  时间是10月17日,仅仅半个月的工夫,徐正华的专辑录制已经过半,这个时候负责宣发的启明星唱片开始介入了。
  
  要为接下来徐正华的首张单曲的宣发做准备了。
  
  要拍照。
  
  专辑封面和宣传海报都需要照片。
  
  然后他们还根据徐正华选定的首支单曲《爱的初体验》的歌词,给做出了好几个版本的剧本,最终徐正华选了其中一版,要拍MV。
  
  当初发行合同上约定好了的,正华音乐这边要发行的唱片,无论专辑还是单曲,起步就要执行二线歌手的宣发标准。
  
  MV先行当然是其中之一。
  
  拍照片就当练习适应镜头了。
  
  于是,徐正华不得不第一次很认真地站到了镜头前,听任摄影师指挥和摆布,做出各种各样据说特别帅的姿势,让对方咔嚓咔嚓的拍。
  
  出来卖嘛,要有这个自觉性。
  
  连着换了好几套衣服,启明星的宣发人员甚至还要求换发型,并且带了发型师在一旁待命,但是这个就被徐正华给婉拒了。
  
  帅气是要的,换衣服也是要的,但发型就没必要变来变去了。
  
  就这,也是一个下午的时间就这么耽搁过去了。
  
  还好,当天晚上还是顺利地完成了《像风一样自由》。
  
  一直到录音都接近结束的时候,靳晓青才小心翼翼地敲开门闪进来。
  
  她之前来过一次,但已经是一周之前了。
  
  那次来的时候,尽管她也做好了全套的伪装,还让管玉兰去租车公司给她租了辆车,但还是被狗仔们发现了动向,悄悄地跟着她,直到她停车走进启明星唱片的大楼——照片一经刊登出去,立刻引发一系列的大动荡。
  
  媒体连篇累牍的报道。
  
  狗仔们开启新一轮的疯狂围堵和追拍。
  
  所有人都猜测她是不是要跳槽了。
  
  不然不会独自一人开着车,悄悄溜去启明星唱片。
  
  关键是另有消息渠道可以得知,她的经纪人最近也频繁在启明星唱片出没。
  
  一时间风声鹤唳。
  
  启明星唱片的刘君羡、邱建峰,东方之星的赵天平等人,都纷纷给管玉兰打去电话——还好是误会,还好两家公司之间的关系非比寻常,所以是很容易解释开的,而启明星那边,邱建峰虽然有些失望,但也很好地掩饰住了。
  
  《控卫在此》
  
  他们的确不太好就这么公然下手抢自己子公司的歌手。
  
  但对于靳晓青来说,却毕竟也是一场风波平地起。
  
  为她身上本来就花里胡哨的各种传闻,又增加了一个“跳槽”的点。
  
  于是到了这一次,她就选了个大半夜的跑过来。
  
  进来之后,她还一脸得意的跟管玉兰说:“这次没人跟上我,我哥开的车。”
  
  但看见她进来,袁维却一下子就紧张起来了。
  
  安小菁前脚才刚走,总算去那个叫什么的剧组入组了,她最近正缠徐正华缠的厉害,想要自己的第一首单曲,结果这个讨厌的女人就再次入侵。
  
  当初录《千千阙歌》那时候,她可是亲眼见过这个女人有多会撩男人的!
  
  那个时候,甚至还当着自己、当着房间内东方之星的工作人员的面,她就毫无顾忌地黏上去,第二天就主动跟徐正华接吻了。
  
  当然,她不同于安小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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