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四章 方大状还是方大状,一如既往! (第2/2页)
进了法庭才发现,其他人都到了,对方那里只来了代理人,其他一个人都没有。
那这就有点无聊了。
开庭,询问是否调解,双方都不同意,然后便是走程序。
周毅现在已经不是以前那个菜鸟了,毕竟怎么说呢,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做诗也会吟.
就算他以前什么都不懂,跟着方大状这么久,接触的官司数量更是比很多资深律师都要多,经验很丰富。
对方的核心观点就是,他们的操作符合流程,并且拿出了相应的证据。
当然,证据并没有那么全,比如极其关键的,那油门踩下去后发动机转速最高到了什么位置,这些就没有。
双怠速检测法,按正常操作流程,最多也只需要两脚油门,但
是呢,周毅之前录了一半的视频里就能听到,对方轰了有四五下油门,并且发动机声音特别响。
这里记住一句话,法院不是查事实真相的,法院确认的是法律真相,证据代表着一切。
你说有这有那,想让法院去查,法院是不会查的,他们只会审阅你们双方的证据,根据这些证据来判决。
王道仁的发挥很不错,他在之前做了很多工作,包括尾气检测流程,具体要怎么做等等。
做过这行的人都知道,很多时候吧并不是严格按照标准流程来的,比如双怠速法,规定多少秒热车,踩油门多少秒发动机转速上多少,都有规定。
但现实中不可能那么标准的。
而王道仁抓住的就是这点,根据周毅最开始那短暂的视频来分析,你们油门轰多了,你们的热车时间不够,没有达到规定的时间。
再加上其他证据可以证明,你们的行为确实对发动机产生危害,和发动机爆缸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终于,审判长宣读了一审判决,判决明盛公司赔偿修车费用八万元整,完完全全的胜诉了!
听到判决内容王道仁松了口气,看着周毅道∶「周总,幸不辱命,咱们赢了,不过他们应该是要上诉的。」
「没关系啊,上诉就上诉呗,二审我们也肯定占优,顶多拖一段时间而已。」周毅一脸不在意道。
这次的事他打算做一期视频,虽然说遇到类似情况的人并不多,但这种以案释法的机会可不多。
新鲜出炉的判决,可以指导大家在这种事里面如何进行证据的收集和固定。
并不是说一定会出事,但防人一手肯定没问题。
具体法律方面的问题当然交给了王道仁。
可怜王律师听到这个消息后人都懵逼了。
「周总,这个……我真的可以吗?这以前不是一直由方老师做的吗?你看我,我这水平……「
他现在对周毅的视频是一期不落,自然清楚在这视频里普法是个什么概念!
最主要的是,他王律师在以前的视频里可是很火的,嗯,真正意义上的那个火。
周毅肯定是没有公开过他的个人隐私,这些都是王道仁入职腾达后自己在网上透露的。
现在,自己居然要从反面人物变成正面人物了?
王律师已经开始琢磨了,自己上视频露面的时候要不要剃个光头,免得被某些小心眼的律师记恨……
我出镜可就这么几根头发,你居然敢顶着这么一头头发出镜?
检测中心的代理律师提起了上诉,没有任何意外,反正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
当然,周毅并不知道,此时此刻,汉西省的省会,盛大的学术交流会议上,情况却有点不太寻常。
有老教授在那里看着场中的交流笑眯眯地说道:「方许镜居然来参加会议,我当时听了就觉得有点不太对,果然啊,这才正常嘛!」
旁边,另一个魔都的法学教授也是笑道:「这就是老方的风格吗,咱们都见识过,他不是说了嘛,网上辩论根本不算辩论。」
「以他的性格,估摸着不把这个小年轻给辩到无话可说是不会停的,或者可能会更严重「
「只是不知道为何,老方这次来居然会以之前那个婚闹案为题来进行交流,话说回来,那个案子我倒觉得判的正常,毕竟这种情况,得起到震慑作用才行。」
旁边的老教授哈哈笑道:「老方一向对事不对人,他之前就在网上和人辩论过这个事,估摸着是被很多家伙给弄得烦了吧。」
会议中,方大状正在看着对面的一个年轻教授滔滔不绝,口若悬海,只剩下
几根毛的头上都在发光。
而在对面,年轻教授看着都快要哭了!
他叫刘敏锐,对,就是那个网上大放厥词,然后被方大状用一堆小号教训到删除文章的教授。
当然,本身其实就是个副教授而已,只是年轻人嘛,就想着在网上炫耀炫耀,所以在各大平台都做了认证,而且用的都是自己的本名刘敏锐教授。
之前在网上发那些内容,然后被人说到哑口无言删除文章,当时就觉得很不舒服。
但辩不过就是辩不过,总算还要点脸.
只是后面又觉得不爽,所以发了个动态,说:「国内顶级的法律界学术交流会议马上就要举行了,我被邀请必须得去,唉,正好和真正的法学专家们讨论讨论婚闹案件究竟需不需要重判的问题。」
本意当然还是要装逼的,你想想,今年才三十出头便已经是副教授了,也算年轻有为。
发张照片配上那参会证,炫耀一波,看看评论区里的彩虹屁,那才是一件美事呢。
顺便再diss一下之前那个不断和他作对的家伙。
看看吧,我参加的是国内顶级的学术交流会议,要见到很多学术大牛,被你们推崇的这种所谓民间高手,算个屁啊!
然后便兴致勃勃地来参加,谁能想到,这位行业内顶尖的大牛方许镜,居然逮着他不放了……
非但如此,对方在这几天内,挨个进行点名,都是在网上用自己的本名评论过之前案件的教授或者专家。
被对方挨个点名出来进行辩论,结果自然不用说,已经有三位教授退出了,这种辩论根本不是对手……
现在,刘敏锐有种感觉,莫非自己这三十岁的副教授是假的,莫非自己根本不适合学法律,否则没道理啊,怎么就没有半点还手之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