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家小说

字:
关灯 护眼
画家小说 > 韩娱之崛起 > 第两千一百五十三章 捧杀

第两千一百五十三章 捧杀

第两千一百五十三章 捧杀 (第1/2页)

李顺圭这一招算是彻底打在了李梦龙的七寸上,认真说起来李梦龙和李秀满也不算是特别熟的,哪怕是有李顺圭的关系摆在这边。
  
  但要知道李顺圭本身和她这亲叔叔也没有那么亲的,倒不是说感情不好,更多的是一种敬畏的心理吧。
  
  而且别管个中有什么缘由,李梦龙终归是成功的把少女们从李秀满手里给挖了出来,还是在她们巅峰的时期,这从结果而言真的算是李秀满的一次失败啊。
  
  所以也就别指望对方能对李梦龙有什么好脸色了,大家也别总是套亲戚的关系,就权当是正常的商业伙伴就好。
  
  不过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恶心李梦龙的缘故,偶尔在其他场合遇到,李秀满却更喜欢端起长辈的架子,李梦龙要是敢腆着张老脸过去叫大哥,八成一个嘴巴是逃不掉的。
  
  就算是李梦龙能顶着压力真的叫大哥,但李顺圭还有杀手锏的,她背后还有自家爸爸在呢,就不信李梦龙还敢管他也叫大哥,真的想和自己“侄女”结婚是吧?
  
  于是乎李梦龙果断怂了下来,就别再这边硬挺着了,老老实实的接受少女们无情的惩罚吧:“下手轻一点啊,最近身体不太好!”
  
  少女们哪里还会听到这些,如同一帮海盗似得,张牙舞爪的伴着阵阵兴奋的吼声冲了上去,至于身处风暴中心的李梦龙唯一能做的就是抱紧脑袋了。
  
  一番运动之后,少女们一个个都神清气爽,身体上的愉悦到还是其次,主要是心灵上的享受啊,要知道这几天起早摸黑的去跑行程,她们心里着实是窝了一肚子火气的。
  
  真的不是她们畏惧行程本身,话说作为艺人,她们有这种觉悟的,再说也算是为了忙内的和她们自己的作品,辛苦一些也说得过去。
  
  但前提是李梦龙要和她们商量啊,不敢说事事都要听她们的,但大家彼此协商一下总是可以的吧,她们也要掌控下自己的行程嘛,这才是问题的根源。
  
  李梦龙没有任何提前商量和通知的情况下,相当突兀的就要求她们去跑行程,这能受得了才见鬼了呢,她们可没有这么好欺负的。
  
  只是她们这算是发泄完毕了,但李梦龙却又心有不爽,冤冤相报何时了之类的想法那是半点都没有,他只是想着怎么让这帮丫头收敛一下,别以为他没看到刚刚有人踹他的时候还特意把袜子脱下来。
  
  “你们是不是接下来就没什么事情了?”李梦龙一面揉着肩膀一面问道,语气里充满了报复的意味。
  
  少女们还特意看了他两眼,主要是这报复的速度有些太快了,明显超出了李梦龙正常的能力,这是有什么大招要放出来吗?
  
  “事情还是不少的,你就自己先去休息吧,我们这里不用你伺候了。”
  
  这就有些针锋相对的嫌疑了嘛,少女们分明就是在挑衅李梦龙啊,就不信他在这个宿舍里能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这是她们的家,李梦龙只是暂住的呢!
  
  “休息到先不急,有个事情需要你们配合一下!”
  
  “不要意思,我们暂时没有这个心情、时间以及义务来配合你,所以能不要和我们搭话了吗?我们上了一天的综艺很累的呢,需要休息!”
  
  如果不是李梦龙亲自用身体感受到了这帮人的力气,还真的忍不住要相信这帮人的说词了呢,就算是她们真的累了,那也是刚刚殴打李梦龙过后累的,不值得同情!
  
  “这可能还由不得你们,无论你们是不是有心情、是不是有时间,但你们都有义务配合我的工作的,白纸黑字签在合同上的,需要我把合同复印件拿给你们看看吗?”
  
  “好啊,你去拿吧!”这就是典型的要把话题聊死呢,少女们不相信李梦龙会随时备着这些东西的。
  
  但这次她们稍微天真了些,分分钟李梦龙就从电脑里调出了她们签订的合同照片,主要是和电影相关的所有资料他都保存着,自然包括主要演员的合约。
  
  如果少女们要是让他拿出她们的歌手合约,那李梦龙可能还真的就没有办法,不过谁让她们没想到这一点呢,大略翻看了一下这合同的内容,总感觉有些卖身契的嫌疑。
  
  “呀,你这合同怎么这么多霸王条款啊,我们怎么什么都不知道!”
  
  “说话要讲证据的,看看最后面你们的亲笔签名,难道是我握着你们的手签的吗?”
  
  少女们略微回忆了下,大抵上貌似是有这么事情的,她们甚至当初还感觉多此一举呢,钱多钱少的到还是其次,主要是签了这么个合同后她们还要缴税的呢。
  
  明明把账目私下走一遍就可以了,这不能算偷税哦,只能说是合法避税,靠的是大家彼此的信任,结果李梦龙非要弄出这么个合同,恶心谁呢?
  
  当时李梦龙的解释是李恩熙那边要求的,主要是公司越来越正规,哪怕是和自家的艺人也要有基本的规范,算是为了防微杜渐吧。
  
  少女们除了嘴上吐槽了一通外,签名的时候还是相当痛快的,直接翻到最后一页签名的人都不少呢,稍微理智些的也只是看了看合同的金额,随后就签下了大名。
  
  于是乎就有了现在的这一张“卖身契”了,也不怪少女们吐槽这合同,上面的条款很多都富有争议性呢,比如说这条:拍摄时间以外,演员有配合剧组练习、宣传的义务。
  
  这条本身算是应有之义嘛,除了正常的拍摄时间,演员们拿到剧本后要提前展开练习、背台词、找感觉什么的,而拍摄结束后往往过了很久作品才上映,而演员则要配合宣传。
  
  只是理解归理解,但那是普通剧组之间,不说大家彼此尊重,但也要考虑下要求是否过分、时间能否空的出之类的。
  
  但放在少女们和李梦龙这边就有些霸王条款的嫌疑了,什么叫拍摄时间以外?现在算不算是啊?明明都夜里八点过了,导演还来女演员家里指导?
  
  至于说配合的义务,少女们倒是想找出借口来拒绝,但事实上借口少的可怜啊,毕竟大家彼此都很是了解,这些小聪明耍不久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热门推荐
我的恐怖猛鬼楼 夏日赞歌 剑道第一棺 为了长生,我挖自家祖坟 修行,从变成反派开始 谁与争锋 最强末日系统 三国之无赖兵王 了不起的盖慈比 仙尊天幽